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

时间:2026-05-21

根据产权人 汪利君 的申请,将坐落于延吉市长白山西路东方小区10号楼4单元101,房屋面积73.5平方米,产权证号:延房权证字第669840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(或者损毁),现声明作废。

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审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无异议,将予以补发。



延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