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

时间:2025-08-25

根据产权人 张喜贵,张满延 申请,将坐落于延吉市兴成路525号花都秀府3号楼4单元102,房屋总面积为72.22平方米,产权证号:延房权证字第545383,54538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(或者损毁),现声明作废。

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审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无异议,将予以补发。


延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