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

时间:2026-08-21

根据产权人 绳丽娟 的申请,将坐落于延吉市爱丹路1399-10-5号,房屋面积138.94平方米,产权证号:延房权证字第176662-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(或者损毁),现声明作废。

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审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无异议,将予以补发。



延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