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

时间:2025-10-22

根据产权人 延吉土产有限公司,延吉市土产公司 申请,将坐落于延吉市南新街3号101等5处,房屋总面积为2470.34平方米,产权证号:延房权证字第3621,409043,362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(或者损毁),现声明作废。

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审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无异议,将予以补发。


延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