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
根据产权人李秀哲的申请,将坐落于延吉市朝阳川镇三成村七小组,房屋面积:74平方米,产权证号:吉房权龙朝字第146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灭失,现声明作废。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经审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刊登遗失声明后,即予以补发。
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7月10日 |
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
根据产权人李秀哲的申请,将坐落于延吉市朝阳川镇三成村七小组,房屋面积:74平方米,产权证号:吉房权龙朝字第146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灭失,现声明作废。 延吉市自然资源局经审核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刊登遗失声明后,即予以补发。
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7月10日 |